1、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企业应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加强实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迅速调动各级救援力量,及时、高效控制火灾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消防条例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集团范围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4 企业火灾事故分析企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厂房车间、仓库、家属区域等范围,有发生火灾可能性,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
2、损失。1.5 分类分级根据火灾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结合上级分类标准,将企业火灾事故分为三级,一级火灾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的或者 5 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二级火灾事故是指发生火灾,经单位志愿消防队,能够很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 5 万元以下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三级火灾事故是指发生火灾,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按照现场处置方案、灭火措施,能立即进行扑灭,或者财产损失不足 1000元的火灾事故。2 处置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救人第一”和“贵重物质优先”的原则。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
3、织体系火灾事故分级一级火灾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的或者 5 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二级火灾事故发生火灾,经单位志愿消防队,能够很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5万元以下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三级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按照现场处置方案、灭火措施,能立即进行扑灭,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的火灾事故。3.1.1 集团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原因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3.1.2 基层单位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原因调查组3.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3.2.1 应急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集团公司总经理副
4、总指挥:集团公司分管稽查保卫的副总经理成 员:稽保处、总经理办、安全处、客运处、机务处、货运处、财务处、审计处、企管处、人事处、工会、政工处负责人以及临时指定人员。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应急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原因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3.2.2 集团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稽保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指挥部设置现场处置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原因调查组。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是企业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集团公司一级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3.2.3 应急指挥部职责3.2.3.1 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5、3.2.3.2 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2.3.3 负责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处置、报告和善后工作。3.2.3.4 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3.2.3.5 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2.3.6 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补充完善应急预案。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稽查保卫副总经理安全处稽保处客运处机务处货运处总经理办财务处企管处审计处劳动人事处政治工作处工会临时指定人员3.3 总指挥与副总指挥职责3.3.1 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结束,并根据事故情况,全面指挥、部署和安排救援工作。3.3.2 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不能有效处置,需扩大
6、响应级别,请求上级支援。3.3.3 因总指挥出差等原因不能参与救援或总指挥委托,由副总指挥履行总指挥职责。3.4 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3.4.1 应急办公室成员主任:稽保处负责人成 员:稽保处、安全处、总经理办、客运处、机务处、货运处、企管处、人事处、工会负责人3.4.2 办公室职责3.4.2.1 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3.4.2.2 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根据基层单位报告和需要,及时报告副总指挥、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3.4.2.3负责应急过程中的协调以及信息报告等应急管理工作。3.4.3 应急办公室主任职责3.4.3.1 负责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及事故救援情况。3.4.3.2 负责落实总指挥及副总指挥的指令。3.4.3.3 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3.5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职责3.5.1 现场处置组:现场处置组由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现场处置工作,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由稽保处、安全处、货运处、客运处、机务处配合上级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调集集团所属单位力量协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