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厚街镇“10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0 月 22 日 19 时 00 分,在东莞市厚街镇赤岭东明路赤岭公园发生一宗重型自卸货车与骑自行车的曹三玲发生碰撞,造成曹三玲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 号)精神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厚街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陈世光任组长,镇应急、公安、监察、交警、交通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厚街镇“10.22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
2、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涉事车辆基本情况1、粤 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陕汽牌SX3310MB246,车辆识别代码,LZGCR2R60LX110895,发动机号码:1020G026442,注册日期:2020 年 9 月 14 日,检验有效期:2021 年 9 月,强制报废期至 2035 年 9 月 14 日,车辆所有人:东莞市长亿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性质:货运,该
3、车辆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粤交运管莞字 441900025797 号,粤 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整备质量14770Kg,总质量:31000Kg,核定载质量 16100Kg,核载 2 人。事发时,车辆载货总重 34990Kg,车辆有超载(超载 12%)。车辆有安装 GPS 定位。经在全国公安信息网核查,粤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粤 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有一宗交通事故记录:2020 年 10 月 22 日 19 时 00分,东莞市厚街镇赤岭东明路赤岭公园发生一宗粤 SU9850重型自卸货车与骑
4、自行车的曹三玲发生碰撞,造成曹三玲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该机动车状态为事故未处理。粤 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投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强制责任险保险单号:PDZA202044190000406765;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28 日,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单号:PDAA202044190000426437,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 1000000 元,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28日。除以上车险,粤 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还购买了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2)事故相关
5、人员情况粤 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何银,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县,现住址:东莞市厚街镇汀山村,持 B2 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17年 05 月 22 日,有效期至 2023 年 05 月 22 日,驾驶证档案编号:511711189086,状态:事故未处理;其同时持有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发证机关:达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有效期限至 2024 年 12月 24 日。何银与东莞市长亿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合同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合同期限为 3 年,支付工资方式为银
6、行卡转账。经查何银近三年没有交通违法记录,近三年共有 1 次交通事故记录,记录是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9 时 00 分,东莞市厚街镇赤岭东明路赤岭公园发生一宗粤 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与骑自行车的曹三玲发生碰撞,造成曹三玲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自行车:曹三玲,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湖南省永兴县油市镇禾巷村二组 11 号。(3)检验鉴定情况2020 年 10 月 22 日,何银到案后,交警部门委托广东至信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检验、常见毒品筛查检验,得到如下意见:送检的何银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为 0mg/100ml,未酒后驾车,尿液检测呈阴性、无吸毒。(4)肇事车辆检验检测情况交警部门委托东莞市广协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粤SU9850 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验,得出如下结论: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均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灯光系统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据东莞市长亿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粤 SU9850重型自卸货车在 9 月 21 日通过公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人工检验记录单和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显示,该公司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