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望牛墩镇“6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6 月 19 日 8 时 5 分,在东莞市望牛墩镇望洪路东兴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一辆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与一辆粤S/86959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 D/F953 挂号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司机受伤、乘客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 号)精神,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 2019 年 6 月 21日成立了望牛墩镇“6
2、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下称:事故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由望牛墩镇委副书记莫献来同志为组长,望牛墩镇监察室、应急管理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分局、望牛墩镇总工会等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1、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车辆未投保,车辆所有人:陈洪(陈斌弟弟
3、),身份证号:xxxx,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紫云庄 3 栋 702 房。2、粤 S/86959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 D/F953 挂号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行驶路线为从万江龙通码头出发前往望牛墩镇亨达混凝土公司旁(该车属于空载状态)。粤S/86959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登记所有人及实际支配人:刘志琴,女,1973 年 8 月 21 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户籍所在地: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 221 号 202 房,购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交强险号:PDZA201944190000153683,商业险号:PDAA201944190000152820;赣 D/F953 挂号重
4、型专项作业半挂车车辆登记所有人:峡江县大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登记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水边镇玉峡大道 10号附 1,车辆实际支配人:刘志琴。(二)肇事驾驶员情况1、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驾驶人:陈斌,身份证号:xxxx,户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紫云庄 3栋 702 房。持 C1 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xxxx,初次领驾驶证日期:2014 年 09 月 01 日,有效期至 2020 年 09月 01 日,准驾车型:C1。对陈斌血液样本进行血中乙醇含量检验及毒品筛查,结果为送检的陈斌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份,没有涉嫌酒后驾驶及毒驾。2、粤 S/86959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 D/F9
5、53 挂号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牵引车驾驶人:吉尚忠,户籍地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四斗种路 1 号,身份证号:xxxx,持A1A2 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xxxx。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交警大队委托技术部门法医对其血液进行抽取,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中乙醇含量检验,结果为送检的吉尚忠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份,没有涉嫌酒后驾驶。(三)肇事车辆检验检测情况1、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交警大队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根据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康怡司鉴中心2019安检意字第1557 号)显示:无号牌电驱动两轮
6、车前轮制动功能失效为早期形成,不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后轮制动功能有效;转向系功能有效;照明、信号装置不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2、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交警大队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的车辆属性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受检的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属于摩托车,为机动车。3、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交警大队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粤 S/86959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 D/F953 挂号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牵引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根据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康怡司鉴中心2019安检意字第1555 号)显示:粤 S/86959 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制动系及转向系均功能有效;照明、信号装置不符合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赣 D/F953挂号中运牌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制动系功能有效;全车灯具齐全,功能有效。4、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交警大队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粤 S/86959 号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