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大朗镇“6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6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许,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新马路与骏马路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粤 SB9783 号大型专用校车与一辆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相撞,造成 2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230 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防范工作,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着力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大朗镇党委副书记张玉成为组长,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
2、察支队、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教育局和大朗公安分局、大朗应急管理分局、大朗交通分局、大朗交警大队、大朗镇监察室和大朗镇总工会有关人员组成的东莞市大朗镇“6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本次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检验检测、询问调查,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基本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1.粤
3、SB9783 号大型专用校车,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大朗镇启明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杨涌沿河路 66号,实际支配人:东莞市大朗启明星初级中学,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新太路 8 号,使用性质:小学生校车,车辆注册日期:2014 年 09 月 03 日,车辆品牌型号:东风牌 DFA6918KX4B,车辆识别代码:LGF1DA9U9EF144677,发动机号码:D54FPE00086,核载人数:56 人,总质量:9500kg,整备质量:6300kg,外廊尺寸:9145*2260*2810mm,强制报废有效期:2029 年 09 月 03 日,检验有效期:2020 年 09 月 30 日;
4、投保公司:中国人寿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公司,强制险保单号:;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号:,第三者保险限额:100 万元。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查询,该车近三年共有 0 条交通违法记录,近三年只有本次交通事故记录。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已按照有关要求安装了正常上线运行的卫星定位装置;2.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实际所有人:覃瑞河,车辆购买日期 2018 年,电动机号:JXY36181051156C35820,无车辆牌照。(二)相关人员情况1.粤 SB9783 号大型专用校车驾驶人:李连君,男,1963 年 01 月 24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2019 年 3 月入职东莞市大朗启
5、明星初级中学担任校车司机,在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证号:,档案编号:,初次领证日期:1989 年 04 月 24 号,有效期限 2020 年 04 月 24 日至长期,准驾车型:A1A2;自2015 年 05 月 26 日起准驾校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查询,近三年有 2 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已处理),近三年只有本次交通事故记录。2.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驾驶人:张寿桃,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3.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乘客:彭宇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系东莞市大朗培萃幼儿园大 D 班学生。4.粤 S
6、B9783 号大型专用校车跟车员:王锦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2016 年 9 月入职东莞市大朗启明星初级中学,担任体育老师兼粤 SB9783 号大型专用校车随车照管员。5.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实际所有人:覃瑞河,女,年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系彭宇阳母亲。(三)现场情况1.天气情况。2020 年 6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星期五,东莞市天气:晴天,事发时视线良好,能见度良好。2.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新马路与骏马路路口路段,道路为南北走向,南往马坑,北往富民路,东往佛子凹工业区,西往云莲路,双向二车道,水泥路面完好,干燥,日间视线良好。经核查,事故路段的技术指标、交通安全措施的设置情况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事故发生路口近三年没有发生亡人交通事故。3.车辆痕迹。粤 SB9783 号大型专用校车右侧前轮见明显刮擦痕。(四)检验检测情况1.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车辆属性检验鉴定大朗交警大队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对无号牌电驱动两轮车进行车辆属性检验鉴定,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