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厚街镇“518”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5 月 18 日下午 4 点 30 分左右,在厚街双岗官美厦振兴路 11 号一在建建筑工地发生一宗触电事故,造成一名人员受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为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使相关责任人受到教育,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 月 20 日,由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厚街镇“518”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厚街镇监察室派员参加,组织厚街应急管理分局、厚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厚街镇公安分局仙桥派出所、厚街镇总工会、厚街镇双岗社区等部门单位对事故进行调
2、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涉事厂房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厚街双岗官美厦振兴路 11 号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在建)工地二楼,该厂房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框架结构,4 层,建筑面积8378.65 平方米。从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了解,该涉事厂房报建手续齐全,并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在东莞市厚街镇人民
3、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办理了东莞市建设工程监督登记表,登记编号为 2018-B-022,登记工程名称为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建设单位为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建设单位负责人为陈炯尧。涉事部位为二楼安装铺设电线、照明灯管。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为一家人共同所建,其中陈旭明为父亲、陈自当为母亲,陈炯尧、陈碧霞、陈美君为两人子女,所有权归以上五人共同所有。(二)事故相关人员基本情况王开术,男,汉族,1989 年 7 月 6 日生,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人,这次事故的死者(于 6 月 15 日死亡)。事发前到其老乡贺米兵租住处吃住,事发当天以帮贺米兵递
4、东西为由,跟随贺米兵到厚街双岗官美厦振兴路 11 号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工地二楼,非现场作业人员。陈炯尧,男,汉族,1979 年 07 月 11 日生,广东东莞市厚街人,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负责人,以打电话的形式联系电工贺建把该厂房二楼的电线和电灯装好,因工程量小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谈好价钱,只在电话里说好等事情做完后再结款。陈炯尧对电线和电灯安装注意事项对贺建进行了告知,并进行了监管。陈旭明,男,汉族,1952 年 09 月 14 日生,广东东莞市厚街人,涉事厂房所有人之一。陈自当,女,汉族,1954 年 11 月 3 日生,广东东莞市厚街人,
5、涉事厂房所有人之一。陈碧霞,女,汉族,1981 年 08 月 04 日生,广东东莞市厚街人,涉事厂房所有人之一。陈美君,女,汉族,1990 年 01 月 17 日生,广东东莞市厚街人,涉事厂房所有人之一。贺建,汉族,1982 年 08 月 01 日生,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人,持有电工操作证(证号:T430922198208012013,特种作业操作证读卡器能查询到相关信息资料,有效期限2016.11.23 至 2022.11.23),在厚街以散工形式从事电的安装相关工作,与陈炯尧通过电话的形式同意安装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二楼的电线和电灯,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谈好价钱,实
6、际情况为主材料由陈炯尧买,其他材料由贺建购买,据实结算,工作由贺建和他堂弟贺米兵一起来做,两人工钱按日计,等事情做完后再一起结算工钱,并平分。贺米兵,男,汉族,1990 年 03 月 02 日生,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人,持有电工操作证(证号:T430922199003022079,特种作业操作证读卡器能查询到相关信息资料,有效期限 2016.08.15 至 2022.08.15),系贺建堂弟,与贺建一起在厚街以散工形式从事电的安装相关工作,两人均以按日计算工钱,工钱一起平分,与死者王开术是老乡,事发前王开术吃住在贺米兵租住地方。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 点 30 分,贺建叫贺米兵去厚街双岗官美厦振兴路 11 号,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二楼安装未装完的电线和灯管,贺米兵准备出去时,租住在贺米兵处的老乡王开术以帮贺米兵递东西为由,跟随贺米兵一起到了陈炯尧、陈旭明、陈自当、陈碧霞、陈美君厂房二楼,贺米兵开始布线和安装灯管,王开术帮忙递材料。下午 4 点,王开术以以前做过电工为由,可以帮贺米兵装线,擅自把两组线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