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朗镇“11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东莞市大朗镇洋乌村洋陂二区 262 号伟强模具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人重伤。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朗镇党委副书记张玉成为组长,大朗公安分局、大朗应急管理分局、大朗人社分局、大朗镇监察室和大朗镇总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东莞市大朗镇“11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
2、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查阅资料,基本查清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涉事相关人员情况王树凡,男,汉族,年月出生,身份证号码:,贵州平塘人,系伟强模具厂操作员,未购买社保,无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冲压、剪板和组装模具等。陈健康,男,汉族,年月出生,身份证号码:,重庆人,2015 年 10 月成立伟强模具厂至今,未申领相关营业执照,系伟强模具厂老板,负责厂内全
3、面管理。张小华,女,汉族,年月出生,身份证号码:,重庆人,陈健康妻子,与陈健康合伙经营伟强模具厂至今,负责冲压、搬运货物及后勤工作等。涉事单位基本情况伟强模具厂,位于大朗镇洋乌村洋陂二区 262 号,由陈健康、张小华经营,未申领相关营业执照,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五金产品和模具。该厂占地面积约 240,建筑面积约 240,生产车间 2 个,分别是冲床车间和线割车间,员工共有 3 人(包括陈健康、张小华),生产工艺流程:来料-线割-组装-冲压-出货。涉事车间为冲床车间,建筑面积约 120,设有冲床 5 台,分别 1 台大号、3 台中号和 1 台小号。(三)涉
4、事设备基本情况涉事设备系大号冲床(63 吨冲床,图 1),为二手开式可倾压力机,伟强模具厂 2018 年购入,生产厂家为上海第二锻压机床厂,销售卖家为东莞市常平东二机床配件店,价格:约 3.2 万元,型号:JB23-63,公称力:630KN,出厂编号:Y166。涉事设备采用脚踏开关,未设置光电保护装置,有配备急停按钮。图 1:涉事冲床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事发时间久远,事故调查组只能通过事后现场勘察、专家分析和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还原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 月 11 日 8 时许,王树凡在伟强模具厂冲床车间操控冲床加工五金四方盒,9 时 30 分许,王树凡伸手进入冲
5、床内取五金四方盒的废料时,左手被冲床压伤,王树凡立即跑去线割车间告知陈健康,了解情况后,陈健康开车将王树凡送往医院救治。(二)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2020 年 1 月 11 日 9 时 50 分,大朗医院接诊伤者,并立即开放绿色抢救通道,收入手术外科住院救治,3 月 16日,伤者办理出院手续,由涉事单位垫付约为人民币 7.8万元的治疗费。2020 年 6 月 11 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接信访人举报投诉称,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大朗镇洋乌村二区 262 号伟强磨具厂内作业时,被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机器压断左手,要求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认定事故责任,出具调查报告。2020 年 6 月 16
6、日,大朗应急管理分局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批转的举报投诉,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向涉事人员了解情况,展开事故调查,并成立事故调查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现场勘察及事故技术原因分析等工作,出具专家技术分析报告,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和专业知识。经了解,由于涉事人员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便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举报投诉,申请出具事故调查报告,以便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共造成 1 人受伤,伤者情况如下:王树凡,男,汉族,年月出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东莞市大朗医院出院小结载明出院诊断:1.手指血管损伤,其他的(左拇小指);2.手挤压伤(左手挤压毁损伤并部分缺损);3.手指指神经损伤,其他的(左拇小指);4.手指骨折,其他的(左拇指并甲床损伤);5.掌骨骨折,其他的(左手第 3 掌骨);6.指关节脱位(左手第 5 掌指关节);7.掌指和指间关节处的手指韧带创伤性破裂(左手第 5 掌指关节)。(二)直接经济损失经统计核算,截至目前,本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 7.8 万元(治疗费),事故相关方暂未达成赔偿协议。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