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讲解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浙江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涵盖从项目设立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制度与具体措施。细则详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化工和医药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营阶段所需遵循的安全审查流程,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由哪些级别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及监督责任划分。文中提及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相关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明确指出涉及特殊工艺或危险品的重大项目,其评价工作不能拆分给多家机构。此外,文件对新开发的危化品生产工艺提出先试验后设计原则,确保技术的安全可靠性。还对安全条件申请提出了具体的资料提交内容。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内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生产、储存、化工以及制药行业企业,特别是涉及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此细则进行建设和管理。同时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行业的建设单位及其安全设施的评审,指导这些企业在规划时充分考虑到安全生产因素,并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制定的规定完成各类安全检查与评估任务,以确保区域内公共安全。对于不包含在此范围内的其他活动,如油气开采和辅助储存或者城镇燃气业务,则遵循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