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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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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建筑师 文档编号:356786 上传时间:2024-10-15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3.9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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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讲解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程序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该通知旨在依据法律法规对地方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在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中的安全监督职责进行了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监督机构需要公开监督流程提高透明度。第四条详细列出工程项目在施工前申请安全监督时所需提交的各项材料,强调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及安全承诺的重要性,并说明监督机构有5个工作日审核并决定发放监督告知书的责任。第五条规定了编制具体的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其灵活调整机制,特别提到对曾发生事故项目或承建商的高密度抽查要求。第六条规定在取得相关许可后由监督机构召集各参与方召开

2、安全会议提出要求。接下来,规程描述了第七条到第九条中随机抽查制度的具体落实,如派出足够人数进行现场检查,以法律规定为准绳重点排查高危部分工程,并介绍通过实物检测、文件查阅与人员询问等多样化方法保证抽查质量的规定以及发现隐患后的即刻整改措施,无法即时整改则会下达限期整改或停工通知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此外,规程强调第十条对于已经下达整改指令项目的重新评估机制,要求在所有安全隐患解决后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再次确认合格方可恢复作业流程。整体来说,规程确立一套完整的监管体制保障房屋和市政设施施工阶段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适用于各地省级、自治区级及直辖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大楼、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建设工程。这一指导方针覆盖从城市到农村广泛区域的各级住建部门及相关施工安全部门,不仅针对政府部门的内部操作规程,也涉及到了所有参与此类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以及其他有关各方。它为他们提供了一整套详细的监督规则,从而保障每一个工程项目都遵循严格的安全施工标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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