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实施全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以
2、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深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降低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降低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亡率,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二、总体目标二、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显著提升,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与 2016 年相比,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 40%,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55%。三、治理范围三、治理范围2全省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渔业船舶、工矿商贸)、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风险高(危险化学品、消防、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的行业领域。四、重点工作任务四、重点工作任务(一(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深入贯彻 意见,落实我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浙江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
4、点任务分工方案(浙安委20178 号)要求,倒排时间表、明确路线图,逐项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分工,细化目标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地要结合辖区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及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1+X”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难题。各级安委办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职能,加强沟通联络,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地。(二)全面降低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二)全面降低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以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渔业船舶、工矿商贸等 4 个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的行业
5、领域为重点,以查隐患、治反复为主要内容,推进全面清查、重点攻坚、长效建设三方面重点工作。1.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以 2017 年 7-12 月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为主要载体,全面排查、梳理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点。4 个事故量大的行业领域排查企业覆盖率达到 100%、规上企业基本情况入库率(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相关行业信息化系统)达到 100%、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登记率达3到 100%,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情况的底数,尤其是要借助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的企业事故隐患大数据,为精准整治和长效监管打好基础。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延长全面清查期或在三
6、年行动期间多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2018 年 6 月底前,优先制定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渔业船舶、工矿商贸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2018 年底前,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对企业实行分级差别化监管。2.2.重点攻坚。重点攻坚。以 2018-2019 年时间段为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深化辖区、行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和区域治理。重点整治企业反复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区域性、系统性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通过企业安全标准化、诚信管理等机制,引导企业排查治理隐患;通过落实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年版),指导督促企业排查防控较大安全风险;通过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强化隐患整改;三年行动期间,各地非事故监督监察处罚比重确保每年递增 5%以上。各级政府组织开展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其中,县级督查企业不少于辖区企业总量的 30%,市级督查不少于 10%;省级各有关部门督查不少于 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