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总则(试行)讲解了保险机构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基本原则、能力要求、服务过程、服务质量和服务费用等内容的规范性要求。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服务水平。规范中详细列举了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等各方的角色和职责,并明确了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具体流程和质量要求。此外,还强调了保险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如强制性、规范性和针对性,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合规性。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总则(试行)适用于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机构、事故预防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为浙江省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可参照执行。该规范为这些机构和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