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两书一函”管理办法讲解了公司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而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说明了“两书一函”的定义,即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下发的约谈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具体来说,当存在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时,公司会下发提醒敦促函;当存在上级部门或集团公司交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等情形时,公司会下发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省市安全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不到位,或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公司会下发约谈通知书。此外,办法还明确了责任单位在收到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和约谈通知书后的具体应对措施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两书一函”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项目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旨在通过明确的管理和问责机制,提升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落实。该办法不仅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也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项目建设的外部单位和个人,确保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达到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