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福城街道深圳市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城分公司“1223”火灾受伤事故的调查报告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时 25 分许,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众兴路 6 号深圳市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城分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 3 人受伤,直接损失金额经评估约为 169.5 万元(受伤人员赔偿协商中,金额待定)。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属地街道办牵头做好灭火、后续处置、原因消除和处理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辖区内固废回收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龙华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则(深
2、龙华府办20179 号)的规定,龙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安委办牵头,从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群团工作部(工会)、龙华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福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调查组对
3、本起事故调查完毕,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为深圳市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城分公司(以下简称“新汇环境公司福城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JAL5L;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众兴路 6 号 1 栋 101;负责人:陈某鲲;成立日期:2020 年 11月 23 日;营业期限:永续经营。企业员工人数为 60 人。一般经营项目:工业废物及废弃电子产品的收集存储,处理处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销售化工产品;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固体废物,废气,废水,噪音及土壤治理工程的施工;环保工程
4、施工;清洁服务;环保设备及零件、环保产品的销售、上门维修;环保建筑材料、塑胶制品、纸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二)涉事厂房基本情况涉事厂房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众兴路 6 号,东侧为塘前工业区,南侧为众兴路,西侧为永泰工业园,北侧为润园小区。厂房占地面积 5000,建筑面积 4461,大门朝南,园内由南往北依次为西南侧停车场;东南侧办公楼(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西侧厂房(单层钢结构);东侧厂房(单层钢结构);北侧员工宿舍(单层钢结构)。起火位置位于东侧厂房分拣打包车间东北侧。2020 年 10 月 22 日,深圳市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涉事厂房产权所属单位深圳
5、燕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涉事厂房,月租金为 18 万元。双方约定:租赁期间,深圳市新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防盗、保卫等工作。(三)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可生资源分拣单位:深圳市全运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运速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UWJW4L;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8 号 3 号楼厂房 101;法定代表人:李某举;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1 日;营业期限:永续经营。企业员工人数为 4 人。2.厂房租用单位:深圳市新汇环
6、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汇环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QB992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大富工业区 15 号厂房 101;法定代表人:陈某鲲;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1 日;营业期限:永续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许可证编号: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440300606267 号。厂房实际使用单位为新汇环境公司福城分公司。3.厂房出租单位:深圳燕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浩实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9156346E;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塘前工业区 22 号;法定代表人:李健安;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16 日;营业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四)有关人员基本情况1.李某举,男,47 岁,河南新蔡人,身份证号码:412828XXXXXXXXXXXX,事故伤者,全运速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法鉴定意见:损伤程度为暂定轻伤二级。2.李某安,男,52 岁,河南新蔡人,身份证号码:412828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