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讲解了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考试点建设水平,强化培训和考试的全过程管控。该方案旨在通过专项检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八抓 20 条”创新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具体措施包括: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夯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不合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整顿不规范的培训机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考试点,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规范化运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具有非煤矿山相关专业培训业务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该方案特别强调这些单位应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制定自查方案,开展自查并形成报告。非煤矿山企业还需结合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内部考试,形成自考报告,并将考试成绩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应急局。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