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讲解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考核定级标准和流程。该办法旨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的原则,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该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改建、扩建煤矿也可参照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评分标准和要求。一级煤矿的总得分需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特定的禁止情形;二级煤矿的总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特定的禁止情形;三级煤矿的总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考核定级流程包括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等环节,且需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信息系统完成。达标煤矿需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上级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检查。考核定级部门每3年对煤矿进行一次复查复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煤矿。该办法不仅适用于正在生产的煤矿,也适用于停产煤矿在复产验收前的考核定级。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该办法的规定,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