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行车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范,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规程要求行车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开车前需检查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等关键装置是否完好可靠。行车工应听从指挥信号,并在启动时鸣铃。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行走,禁止在非指定区域行走或跨越行车。检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设置警示标志。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试吊,确认稳定后再缓慢运行。运行中突发停电时应将开关手柄置于零位。浇注前应确认钢(铁)水包高度,并缓慢下降以防飞溅。发生故障导致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应采取措施降至无人处。遇到恶劣天气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固定车轮。行车工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确保作业安全。工作结束时,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移至轨道两端,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驾驶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工贸企业的行车工及相关操作人员,尤其是那些需要操作龙门吊、行车等起重设备的工作人员。该规程为这些操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安全规范,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有效预防事故,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该规程也适用于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帮助他们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