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管理第1部分:通则讲解了反恐怖防范的基本原则、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确定方法、防范分类和防范等级的划分、常态和非常态下的防范要求、以及应急准备和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的人力、实体和电子防范配置及管理要求,并明确了管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要求。同时,该标准还提供了详细的附录,包括部分重点目标的重要部位、管理制度要求、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自我检查及改进、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实施等内容。反恐怖防范管理第1部分:通则适用于广州市各类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广电传媒、涉外机构、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园林公园、旅游景区、城市广场和步行街、大型专业市场、体育场馆、影视剧院、会展场馆、宗教活动场所、港口码头、公交客运站场、隧道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水务系统、电力系统、燃气系统、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金融机构、电信互联网、邮政物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大型活动、高层建筑等38个行业的反恐怖防范管理。该标准旨在为各行业提供统一的反恐怖防范指导,确保重点目标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