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项目6-7#调蓄池工程“824”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8月24日,位于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尧头岭正街的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项目6-7#调蓄池工程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5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74号)和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府发200731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由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人社局、住建局、总工会、江南公安分
2、局和福建园街道办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824”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项目(6-7#调蓄池工程)坠落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城区监察委对监管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及事故调查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事故调查组按照调查程序依法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走访取证、询问有关人员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对涉及的相关单位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工程概况6-7#调蓄池项目为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子工程。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项目(亭子冲河道)起点为江南公园清流湖,终点为邕江出水口,全长4.5km,
3、其中暗渠段2.2km,其流域范围包括江南大道、亭洪路、南建路、白沙大道、壮锦大道、高棠路、五一中路围合及周边局部区域,流域面积为8k。本工程主要整治现状排口56个,按片区分为7个汇水片区,由7座调蓄池(后调整为6座调蓄池,其中1号调蓄池因与铁路既有线冲突,设计取消)、5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3.246公里截污管道、3.233公里补水管道、5.1公顷水生态景观提升、3.1公顷水生态净化提升以及99处错混接组成。项目通过控制污染源、管网截污、活水保质等工程措施消除亭子冲黑臭水体。事故发生地6-7#调蓄池项目6号汇水片区(6#调蓄池)位于尧头岭小区旁,基坑北侧距离附近7层居民楼房14.3m,东侧距离尧
4、头岭正街最短距离为6m,南侧距离亭子冲河道16.1m,西侧为拟平整的堆积杂填土。6#调蓄池又分为6-1#格(事发现场)和6-2#格两部分,其中6-1#格长度为42.3m,宽度30.4m,深度约17.7m;6-2#格长度为37.9m,宽度30.1m,深度约15.1m。7号汇水片区及泵站位于尧头岭小区原江宏粘胶有限公司,基坑北侧距离亭子冲河道4.9m;基坑开挖面长48.7m,宽37.4m,深度约13.2m。7#-1泵站基坑开挖面长宽均为8.5m,深度约为8.2m。(二)项目涉及单位基本情况1.业主单位: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坚毅,成立日期为1998年7月20日
5、,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为南宁市滨湖路8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15175285Q,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对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除外)、雨水排水管道、雨水排水泵站、河道的综合治理、旅游设施的投资和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2019年11月5日,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三方签有一份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补充协议,将原“亭子冲河道治理工程”名称变更为“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业主由“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6、司”变更为“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承包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兵,成立日期为2001年9月18日,住所为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中路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91420300178861211B,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为200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经营范围: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水工大坝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机场空管工程、城市轨道工程、管道工程、无损检测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施工;爆破作业四级设计施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8月28日);货物(不含许可或国家限制的商品)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