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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8·25”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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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825”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8月25日0时 40分许,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叉车(无货叉,挂钩式属具。以下统称“叉车”)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多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9月3日,隆安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经信局、公安局、总工会、那桐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825”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2、注重实效” 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8月25日0时40分许。(二)事故发生单位: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三)事故发生地点: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活性白土第二包装车间。(四)事故类型:车辆伤害。(五)伤亡人数:死亡1人。(六)直接经济损失:90多万元。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注册住所:隆安县那

3、桐镇那桐工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23682139789A;法定代表人梁*(男,壮族,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居民身份证号码:452126*);注册资本:12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1月13日;营业期限:2009年1月13日至2059年1月12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活性白土、食品添加剂(活性白土、凹凸棒粘土、硫酸铝铵、硫酸铝钾)、聚合硫酸铝、聚合硫酸铝铁、聚合氯化铝、4A沸石、石膏生产及销售;膨润土系列产品生产及销售;凹凸棒粘土系列生产及销售;石英粉生产及销售,水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项规定危险化学品外);货物进出口贸易(国家专项规定

4、及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服务。2016年5月12日,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与许*签订活性白土装包与装车劳务承包合同书,将公司活性白土包装车间的包装、装车业务(包括编织袋搬运、领用、回库、包装输送整理、包装编号打印、插袋、接包、装车计数、破包活性白土回库、设备小修及维护、卫生清理等)发包给许*,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合同届满新合同未签订前,执行2016年5月12日双方签订的合同(至2020年8月25日双方未重新签订合同)。(二)劳务承包方基本情况劳务承包方许*(男,壮族,住址:隆安县都结乡*,居民身份证号码:452126*),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

5、限公司包装车间包装队主要负责人,2016年5月12日与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活性白土装包与装车劳务承包合同书,以计件、计时(车间临时用工)的方式承包该公司活性白土包装车间包装、装车业务,雇有工人32人,目前均在该公司活性白土包装车间从事包装、装车等相关工作。(三)死者基本情况黄*,男,壮族,*岁,家庭住址:广西隆安县布泉乡*,居民身份证号码:452126*,系劳务承包方许*雇用的工人。受雇主许*安排,于2016年到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活性白土包装车间务工,从事活性白土包装和操作叉车进行堆货入库等工作。其本人未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合格,未取得叉车操作培训合格证。(

6、四)侧翻叉车情况侧翻叉车为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第二包装车间装卸作业使用的叉车。该叉车设备类别:机动工业车辆;设备品种(名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与规格:CPCD38;制造日期:2020年3月10日;制造单位名称:安徽江淮银联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TS2510278-2020;叉车所有人: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该叉车于2020年3月底投入使用。(五)事故现场勘验情况事故发生点位于广西隆安瑞丰工贸有限公司原明矾车间与第二包装车间之间斜坡路段坡底转弯处,斜坡角度(坡面与水平面夹角)2530度间,坡底转弯角度约90度,斜坡路面长度12.7米,宽度3.9米。该斜坡路段无限速措施,未设置陡坡、急弯、限速等安全警示标志,边坡无护栏等防护措施。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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