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服务机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范讲解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对养老服务机构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具体要求和规范。该文件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应急保障、宣传与培训、评估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文件强调了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的重要性,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设立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等具体组织机构。文件还详细描述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等内容。此外,文件还涉及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
2、急管理和恢复工作,并提供了人员、物资、资金、技术及设施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宣传与培训部分明确了应急知识普及和技能训练的要求,而评估与改进则确保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床位数在10张(含)以上的养老机构。这些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也可以参照执行。医养结合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医疗机构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按其他特定标准执行。该规范不仅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详细的应急管理指导,也帮助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保障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