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为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所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管理职责、工伤界定标准和管理内容,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经理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该制度,包括缴纳和管理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和赔付手续、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认定工伤事故以及进行工伤争议调解。财务部则负责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相关保险基金,并处理财务业务结算。对于工伤的界定,制度详细列出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等;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况,如突发疾病死亡或在抢险救灾中受伤等。同时,明确了不得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如故意犯罪、醉酒吸毒和自残自杀等。此外,制度对管理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按时缴纳保险基金、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及时办理伤残等级鉴定等工作,并要求相关记录永久保存。建筑工程公司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此制度不仅为建筑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也为劳动保障部门和保险公司提供了依据,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治疗。通过实施该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