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讲解了煤矿安全仪器及仪表产品型号编制的规则、流程及应用管理措施。标准明确规定该行业的产品型号由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构成,力求组合简明、不重复且便于识别,并对型号各组成部分进行详细的规范设定,如类型代号使用汉语拼音首字母代表产品类别,如测定器为C、断电控制器为D等。特征代号涵盖第一、第二及补充特征,分别用于表示不同的功能或特性,主参数采用数字形式表达,用以量化区分同系列不同性能级别的产品。标准还涉及如何处理产品的设计修改以及避免重复编号等问题,通过引入设计修改序号(A)、(B)等予以标识版本变更。针对特殊情况,标准允许在遵循不重复原则下使用额外的汉语拼音字母。同时,规定产品从设计阶段即需申请型号,确保管理规范;并且三年内未能定型鉴定将导致型号失效,除非有续保申请。对于转厂生产或经过重大改进的情况也有明确说明,前者可沿用原型号,后者需重新申报而非简单修改原有型号中的主参数。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煤矿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从事矿用安全仪器仪表设计、制造、使用的工程师及管理人员,同时也指导相关标准化技术归口部门的工作,涵盖了所有涉及此类设备开发的新品立项人员、质量检测专家以及市场销售专业人员,为其提供了详细、权威的产品命名准则和技术文件管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