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规程讲解了气象部门和空管部门在汛期进行飞机、高炮、火箭等设备实施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相关要求与操作程序,明确了业务中的术语和定义,规范了数据采集处理环节的操作内容,描述了从产品制作到实际作业指挥以及信息反馈等一系列业务阶段的工作细则。文件涵盖了对作业所需的气象信息产品及预测数据分析、制定未来不同时间范围内的潜在天气预报及行动计划等环节的规定;详细讲解了包括飞机作业、地面高炮及火箭作业在内的多种作业方案,具体指出了作业指挥流程及各阶段启动的条件,并对空域申请和批准过程提出了严格要求。此外,规程中规定了针对各项作业后需记录的数据内容及相关上报方式以确保整个业务链条的追溯性与科学依据。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规程适用于从事与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相关的各类组织或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气象主管部门以及空军与地方空管系统等部门,特别适合在防汛期间需要执行人工增雨雪、防雹及其他类似任务的人员。其内容不仅可供开展赤峰市及周边地区的相关工作者参考,也能作为全国范围内其他地区气象及航空管理部门进行相似工作时的重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