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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GB 45437-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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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86837 上传时间:2025-05-10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297.5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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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GB 45437-2025.pdf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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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讲解了我国核设施退役后关于土壤环境管理的技术要求,描述了对土壤残留放射性水平的通用准则和确定方法。该文件阐述了核设施退役场址开放使用的剂量标准,并规定了代表人所受总剂量应小于0.25 mSv/a的要求,对于有限制使用的场址,在失效情况下确保代表人剂量不超过1 mSv/a。文章详细介绍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筛选水平,以及在特定情境下导出筛选水平的主要参数与路径,这些内容覆盖了退役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种放射性问题及解决方案。文档进一步明确了退役终态剂量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辐射防护基本原则,针对多种具体情形提供了规范性和技术性的指引,比如不同区域污染程度差异处理、多个核设施场地的特殊要求等内容,确保在核设施退役过程中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健康及环境保护。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适用于从事核设施退役工作的相关人员,涵盖核工程师、环保专业人员以及监管机构等从业领域。该标准特别面向参与退役规划、风险评估及后期环境修复的企业和组织,同时也为各级环保部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除此之外,本标准还可用于指导非铀(钍)矿和其他相关领域的放射性治理工作,助力其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标准和技术方案,以确保所有放射性相关行业均能在合规框架内操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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