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讲解了数据库的建设标准和结构规范。本文件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构成,涵盖不动产单元、权利人、权利类型、登记业务等方面的数据,并提出了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进行数据组织的原则。同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描述了要素分类与编码的方式,将要素按照大类至四级类依次划分,并采用十位数字分层代码作为表示方式。这种代码系统既支持基础地理信息(如境界与政区),也涵盖了各类不动产权利信息(例如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及宅基地使用权等),确保不动产信息的数据一致性和互通性。此外,本标准详细提供了数据要素名称表及其对应的属性和说明,对不动产数据交换与共享提供了明确指导。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适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等相关行业领域,尤其是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的技术部门、政策执行机构及相关管理单位。该标准也为不动产交易、土地使用、地籍管理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等行业提供数据支撑与规范参考。同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于软件开发商参与不动产信息系统研发,保障省级数据交换兼容性和信息统一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