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4部分:港口码头讲解了广州市辖区内港口码头在开展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时应遵循的系统性规范。它涵盖了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以及总体要求,强调单位责任与政府监管相辅相成,倡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以强化防控体系;并注重预防、源头治理以及科技支撑在内保中的作用。此文件适用于货运与客运港口码头,明确了单位分类标准及重要安全区域,并细化了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以及制度防范的具体举措与管理标准。该文还强调了检查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提出了内外结合的安全监控策略。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14部分:港口码头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港口码头营运单位及其管理层,同时也可供公安机构对相关领域实施治安监督提供依据。此文件也可为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及公共政策的相关政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标准化工作人员,在推进港口码头治安建设、优化防范设施布局方面提供参考指南。对于计划或正在制定区域性安全防范标准的地方部门或行业单位也具有指导意义。此外,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公司也可借此文档来规范安防系统的技术设计与施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