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能源互补微电网通用技术要求讲解了在多能源互补微电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遵循的通用技术要求。标准明确了微电网系统的电压等级范围为35kV及以下,涵盖了分类方式、典型网架结构、一次系统设计、二次系统配置、监控系统架构、通信与信息传输规范以及安全防护等核心内容。标准对微电网的不同类型进行界定,如按最高电压等级分为220V/380V或10kV-35kV等级微电网;按能量传输形式区分为交流型和直流型;依据是否与公共电网交互划分为并网型和孤岛型;同时考虑应用场景对不同类型的使用场所进行了描述。技术条件部分综合引用多个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设备安装、防雷接地、谐波控制、电源接入及保护机制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提升了标准的应用广度和技术一致性。多能源互补微电网通用技术要求适用于从事新能源发电(如光伏、风能)、储能技术和电力系统集成的企业,也涵盖能源管理机构、工程设计公司及科研单位等相关人员。对于规划、建设多能源混合发配电系统的工业园区、偏远地区自给电网项目,该标准是指导微电网技术实现、设备选型和运营保障的重要规范文本,尤其适用于需符合广东地区特定要求的能源工程及相关产业应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