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讲解了广东省内涉及水下环境的公共场所在电气设施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要求。该标准详细涵盖了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再到日常运行维护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并规定了电击防护措施、接地和等电位连接方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配置、以及适用于不同水域环境下的电气设备选择与配电线路布置要求。标准定义了如“水下公共场所”、“0区”、“1区”“2区”以及“特低电压”“安全特低电压系统”“保护特低电压系统”等多个术语,明确了各功能区域范围及其对应的电气控制标准。此外,还强调了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定期巡视、实验工作的组织方式。标准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作为执行支撑依据,并附加了详细的资料附录用于指导相关单位进行实际记录。公共场所(水下)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各类人工涉水场所,如游泳池、喷泉等相关设施的规划设计、安装实施、调试交付以及后续的安全运维管理单位;特别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220/380V的相关电力工程的设计方、施工企业与监管人员;同时,该文件也可为地方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评审部门作为检查依据使用,以确保在水下环境下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作,并有效防止触电或其他安全隐患,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和设施运行规范性。此外,本规程对建筑电气行业、泳池和水景工程项目单位也有良好的参考价值与实践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