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不明工业管道安全评估规则讲解了一套系统的安全评估规范,主要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之前已安装但未经监督检验、且投用后未进行定期检验的金属工业管道。此标准明确了安全评估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并对术语与定义、评估的基本原则、程序及报告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该文件替代2015版的相关规则,并进行了多项内容调整和补充,如统一评估内容、细化等级评价体系、更新部分检查项目等。其中,状况不明工业管道安全评估规则规定,安全评估应当结合管道的设计、材质以及使用环境,并依照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额外检查项目,包括表面缺陷检测、埋藏缺陷检测和材料分析等;此外还提出对于特殊情况的管道,如氨制冷管道的安全评估必须遵照附件规定执行。状况不明工业管道安全评估规则适用于从事工业制造、化工生产、冷链储存等多个行业的相关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尤其适用于广州地区存在未按规定经过监督检测试验并持续使用的金属管道的企业单位。这还包括承担工业管道运行、维护工作的特种设备管理企业、评估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本评估标准特别适用于涉及高压系统、可燃或有毒有害介质以及特殊工况下管道运行的情况,在确保这些领域符合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的同时,为工业生产和相关人员提供更高的安全性保障,并有效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