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5-2019讲解了广东省针对小东江流域特定行业所制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标准。该文件明确了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制革工业等6类重点行业的排放限值要求,重点管控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石油类四项污染物指标。文档对不同行业的排放限值进行详细规定,并根据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的区别提出相应的执行时间表:新建企业于2019年7月1日实施标准,而现有企业则根据不同类别在2019年12月或2020年3月起正式执行排放控制要求。文件还包括一系列相关定义,如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概念以及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适用范围。通过强制性技术内容,该文档规范污水排放行为,防治水域污染,以期实现环境质量提升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双重目标。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5-2019适用于小东江流域从事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制革业及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同时也适用于负责区域污水处理工作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它可为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在环评审查过程中提供参考依据,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污染物处理措施达到相应水平。本标准还可作为各类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规划时的污染防治指南,有助于建立科学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并推进区域生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