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商场评价规范DB4403T373-2023讲解了深圳市对“绿色商场”创建和评定的具体标准,内容涵盖了基本要求、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方法三大方面。文件明确指出,参评的商场须依法经营一年以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安全、环境事故,并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制定了绿色创建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制度。在评价内容方面,包括“环境与设施设备”、“绿色经营”以及“绿色管理”。其中,“环境与设施设备”从场所环境卫生、能源利用(如空调、照明、电力设施)以及节水措施等方面进行规定,鼓励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垃圾分类与宣传教育方面的实施要求。“绿色经营”涵盖绿色采购、物流与销售三方面,通过供应链优化和产品筛选推动环保商品消费。“绿色管理”包括制度保障、能耗监测、设备维护、员工环保教育和各类宣传活动。最后,绿色商场评价规范DB4403T373-2023还提供了评分与评价表格作为参考附件。绿色商场评价规范DB4403T373-2023适用于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普通超市以及其他专业零售门店等商贸实体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和自评工作,也可作为相关部门进行评价时的标准参考文件。该文档为推动深圳商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以及引导绿色消费理念提供了具体的指引和规范,对于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