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管理第16部分:影视剧院讲解了针对广州市内影视剧院等公共场所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范。该文件从反恐怖工作的总体要求出发,界定了影视剧院作为反恐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目标与原则。文档对影视剧院的反恐防范措施分类及防范等级划分进行了系统性设计,并明确将常规与非常态反恐怖工作相结合。在常规防护方面,提出需落实人力防范(人防)、物理屏障防范(物防)和现代技术防范(技防)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并细化各类制度建设以保障防范措施落地;同时,明确了影视剧院必须建立应急预案、组织专门应急队伍、定期演练的具体要求。此外,标准规定了不同情况下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的实施启动机制及其强化配置,并为门卫值守和日常巡查提供了具体制度模板。反恐怖防范管理第16部分:影视剧院适用于所有广州地区的影院、剧场以及提供电影放映或文艺演出活动的相关经营机构,同时也可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安反恐支队)、安全管理单位以及标准化技术组织参考使用。鉴于大型文娱场所易成为恐怖袭击对象,标准强调了针对这类人员密集区域制定专项风险防范方案的重要意义,因此还适合作为全国范围内相关公共安全研究单位、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以及其他高人流聚集行业进行借鉴,在完善反恐工作体系时应用其技术规范内容指导实际安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