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规程讲解了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幕墙在使用期间进行安全检查的技术规范。标准明确划分为例行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三种检查类型,并对其各自的检查周期、抽样数量及具体检查内容做出细致规定。规程针对不同类型建筑幕墙的安全性维护问题,提出了基于检查结果评估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状况的详细方法,并要求形成安全检查报告以指导后续处置工作。此外,规程对重要术语进行了重新定义和补充,为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提供一致的语言和技术参照。文档同时提供了检查表格模板等附件支持性材料,涵盖基本概况、现场检查记录和报告格式等内容,确保操作流程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规程适用于广州市内已建成使用的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板幕墙和人造板材幕墙及其混合类型的幕墙结构责任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所有权人、幕墙维护管理机构以及涉及建筑质量监督的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本文件尤其适合从事幕墙设计、施工、维保、鉴定评估的专业人员及工程管理部门使用,在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排查以及长期运营阶段的维护计划制定过程中起到指导作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效率,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价值和技术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