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老年人照护和健康档案管理规范讲解了养老机构在对老年人提供照护和健康管理过程中,如何科学、系统地建立、使用和保管老年人照护与健康档案的相关规定。本标准对档案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照护档案包括能力评估、知情告知、服务合同、照护计划、照护记录、照护等级调整及出院管理等具体内容,涵盖从入住到出院全过程。健康档案的内容遵循MZ/T 1682021的要求,强调对老年人健康信息的规范化整理。本标准描述了从建档到档案使用再到档案保管全过程的总体要求与操作规范,如应做到“一人一档”,确保信息安全,资料采集须真实完整。规范性引用多个国家标准和政策文件,增强了标准的操作性和法律依据。此外,规范还明确了电子档案建设、档案查阅权限及保管要求,并规定照护档案应自老年人离开机构后保留不少于5年,健康档案不少于30年,突显其长效管理特点。养老机构老年人照护和健康档案管理规范适用于各类提供长期照料、短期托管、社区嵌入型或医疗机构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尤其是湖南省范围内的养老机构。此外,民政、卫生行政部门、标准化机构、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参与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单位也可参考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内容适用于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的一线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涵盖服务内容的制定、执行、变更及资料归档,确保服务质量、规范操作与信息管理,有助于提高整个养老行业的标准化与专业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