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讲解了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包括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创建与复评程序、内容与评价要求、以及撤销和退出机制等核心内容。该规范适用于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明确了创建/复评的申报步骤、实施方案制定、管理监督、自我评估和正式评审验收流程。标准中对“合同节水管理”和“绿色办公”进行了新增定义,强调节能、节水服务机制及资源集约循环利用理念。此外,规范将原有的创建评价指标与定期复评要求合并,细化了运行管理与能耗数据统计的计算要求。新设章节明确了节约型机关不达标准的撤销与退出机制,并同步更新了相关申请与复审评价附录文件内容。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适用于贵州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尤其面向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和行政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时适用于节能服务企业、水务管理和环保领域从业者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节能管理、绿色办公推行及机关单位年度节能考核等工作的实践指导。通过该规范的应用,各类机关可以建立标准化的节能环保治理体系,并将其有效落实到实际运行过程中,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