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28河北冀中能源艾家沟煤矿火灾事件.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建筑师 文档编号:409335 上传时间:2025-11-2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28河北冀中能源艾家沟煤矿火灾事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28河北冀中能源艾家沟煤矿火灾事件讲解了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艾家沟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于19时43分,造成13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425.08万元。该文档描述了事故直接原因是维修密闭作业时使用无煤矿安全标志的空气压缩机着火,引燃木支护巷道,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死亡。间接原因包含三个层面:艾家沟矿业公司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使用禁用设备、超员作业、消防系统不健全;张矿集团隐患排查与管控失职,未发现企业违规行为;怀来县及新保安镇政府监管不力,存在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职责分工不清问题。事故性质被认定为责任事故。文档详细列举了对1

2、6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涵盖企业操作层至集团决策层,处分类型包括留用察看、撤职、降级、记过等行政处罚,以及开除党籍、党内警告等党纪处分,凸显了从现场管理到监管体系的全链条责任缺失。2.28河北冀中能源艾家沟煤矿火灾事件适用于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多层级从业人员与监管主体。该案例对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具有直接警示作用,特别是涉及设备合规管理、井下作业规程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等环节的操作负责人与技术主管。煤矿集团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可通过事故暴露的管控漏洞,强化对子公司安全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机制。县级以下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可参照案例中指出的监管盲区,优化执法检查流程与责任分工。安全生产培训领域工作者可将该事件作为典型教学案例,解析违规使用无煤安标志设备、木支护火灾风险、超限作业等违规行为的致命后果。煤炭行业整合重组过程中的管理人员需重点关注技改期间的安全过渡管理规范。司法监察机关在处理类似责任事故时,该文档提供的多层次责任认定与处分标准具有参考价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行业安全 > 矿山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