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石梁坝港口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5.26”淹溺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2年5月26日发生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石梁坝码头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导致重庆石梁坝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吴XX在驾驶铲车搬运电焊机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坠江身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报告描述了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应急处置过程以及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吴XX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铲车,间接原因为企业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报告明确了事故性质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别为淹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对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涉事企业处以行政处罚,
2、对已死亡的直接责任人免予追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因积极善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报告还提及区交通局、珞璜镇等监管部门在事故前未将新成立企业纳入执法计划,但履行了常规监管职责。重庆石梁坝港口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5.26”淹溺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港口物流、水路运输及相关仓储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该报告为新设立企业提供了安全管理警示,强调企业须在运营初期即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规范特种设备操作流程,尤其需关注铲车等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同时适用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揭示了对新注册企业监管覆盖的盲区问题,提示需动态调整执法检查范围,强化对未取得经营许可但已开展作业活动的企业的风险排查。报告对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系统的执法人员具有参考价值,通过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监管履职分析,为同类事故调查与责任追溯提供了标准化框架。此外,报告涉及的“一案双查”“三责同追”机制,适用于纪检监察部门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开展监管责任倒查的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