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DB32T4797-2024讲解了旅游警务服务的系统化标准体系,描述了江苏省公安机关在旅游场景中的规范化操作流程。该文件由江苏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江苏省公安厅和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6月16日实施。规范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制定,明确定义了旅游警务、旅游警察等核心术语,涵盖维护旅游治安秩序、预防查处涉旅违法犯罪、保护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及提供报警救助等服务内涵。组织与职责部分规定了旅游警察支队、大队、中队的设立方式,职责包括景区治安维护、交通秩序管理、犯罪打击、综合执法、纠纷调处及安全指导
2、。总则强调规范执法、文明执勤,坚持快捷靠前身边满意的服务理念,要求第一时间处置涉旅警情。素质与技能详细要求掌握本地旅游常识、景区交通线路,宜取得导游资格;双语交流需掌握英语对话并通过PETS二级考试;应急救助需掌握创伤救护并宜取得应急救援员证书;信息服务需熟练使用移动警务终端、导航APP及智慧旅游平台。形象与装备规定着装规范、专属袖标佩戴、九小件或四小件携装、便民服务包内容及交通工具涂装标准。服务要求涉及设施设置、旅游智慧警务应用如微信公众号推介和导航功能支持。评价与考核机制确保服务质量持续优化。附录提供旅游警察专属袖标、警辅袖标和标牌的样式,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为旅游活动参与者提供的警务服务活动。旅游警务服务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DB32T4797-2024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旅游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包括在旅游景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港口等旅游相关场所从事警务服务的公安人员。该规范为公安系统在旅游领域的服务提供统一标准,适用于5A级景区、重点景区及城市主要旅游节点的警务工作。行业领域涵盖旅游景点管理、交通枢纽安保、基层公安派出所等,尤其适用于需要协同旅游管理部门开展综合执法的场景。规范指导警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遵循标准化要求,提升旅游安全保障水平,适用于所有涉及游客报警救助、咨询解答、矛盾调处的警务活动,确保旅游安全服务高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