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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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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9月4日发生在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莲前西路117号灯杆前人行横道处的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事故的基本信息、涉事单位与人员背景、车辆状况、安全管理现状以及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析。事故发生时,网约车司机车XX驾驶闽DXX号红旗牌预约出租客运轿车,在通过人行横道过程中与一名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被鉴定为机动车类两轮普通摩托车的无牌二轮电动车的陈XX发生碰撞,造成陈XX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多个职能部门依法成立,并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现场勘查和技术分

2、析,依据“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原则,查明事故系因双方违反交通规则所致,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指出,厦门飞嘀智慧交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了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工作,但仍存在对驾驶员岗前培训管理不到位、重大活动期间安全教育缺失等问题;而租赁公司厦门鑫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不参与运营管理。死者陈XX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所驾车辆无牌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报告最终提出了对相关单位加强驾驶员准入审核、强化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平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整改与防范建议。思明嘉莲“9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3、适用于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特别是平台型网约车运营公司,用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驾驶员合规管理能力。该报告也适用于汽车租赁公司,尤其是涉及营运性质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以明确其在车辆使用安全方面的责任边界。同时,本报告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及街道等基层政府单位具有参考价值,有助于加强行业监管、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此外,报告还适用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及相关法律从业人员,作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企业主体责任划分和安全管理改进的典型案例材料。对于广大网约车驾驶员和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而言,该报告亦具备警示教育意义,强调遵守交通法规、持证合法驾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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