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湖水域水葫芦机械打捞作业规程DB35T2271-2025讲解了针对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中水葫芦(凤眼莲)开展机械化打捞作业的全过程技术规范与管理要求。河湖水域水葫芦机械打捞作业规程DB35T2271-2025描述了从基本要求、现场勘查、方案制定到设备选择、作业准备、实施操作及后续无害化处理的系统性流程。文件明确了水葫芦机械打捞应在每年4月至6月和9月至11月两个高发期集中清理,其他时段则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动态安排作业。规定了常态保洁与巡查制度,主汛期每日一次,非主汛期每两至三天一次。在作业前需进行现场勘查,评估水葫芦生长密度与分布状况,并依据表1中的三级分类标准判断风险等级,当中度及以上时必
2、须立即打捞。对于自然生长的水葫芦应全部清除,控制性围养的每次打捞比例不宜超过50%。方案制定需涵盖资料收集、路线规划、施工组织、环境保护影响评估及投资估算等内容。设备选择方面,根据河道管理等级匹配不同功率的打捞船、运输工具及辅助设备,如塑料浮筒围草网、打捞斗、挖掘机、装载机、机动渔船和保洁船等,并对各类设备的技术参数作出具体分级规定。作业准备阶段强调人员培训、船舶检查、证件核实以及临时堆放点的安全与防污措施设置。作业实施过程中要求科学调度设备,合理规划航行路线,确保打捞效率与安全。最后提出打捞后的水葫芦应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附录还提供了辅助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增强了规程的
3、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河湖水域水葫芦机械打捞作业规程DB35T2271-2025适用于从事河湖水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利管理、市政环卫、生态修复及相关工程运维的单位与人员,尤其适用于福建省内各级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中水葫芦的机械化清除工作。该规程对水利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水务运营企业、环境治理工程公司以及参与水生植物防控项目的科研和技术服务团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适用于承担水域日常保洁、应急清障、富营养化水体治理任务的相关从业人员,为其提供标准化的操作依据和技术支撑。此外,该文件也可作为水环境治理领域项目设计、设备选型、作业监管和绩效评估的技术参考,广泛服务于生态保护、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等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