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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中药材高效种植产地环境技术条件TFJLY 002-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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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3483 上传时间:2025-12-22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1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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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林下中药材高效种植产地环境技术条件TFJLY 002-2025讲解了福建省内林下中药材高效种植的产地环境规范,明确了从选址到环境质量控制及监测的全过程技术要求。该文件规定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林下中药材种植产地的环境评价与管理标准,涵盖产地选址、环境质量以及环境监测三大核心内容。在产地选址方面,强调应远离工业污染源、交通主干道、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医疗废弃物处理场所,建议缓冲距离不少于500米,优先选择生态环境良好、植被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对可利用林地的选择需遵循森林抚育和生态种植相关国家标准,严禁破坏性开发。林地条件要求以阔叶林、针阔混交林为主,林分郁闭度控制在0.4至0.7之间,

2、坡度不超过25度,15至25度之间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土壤应疏松肥沃、排水良好,质地为壤土或砂壤土,pH值根据药材品种控制在5.5至8.0范围内。环境质量方面,空气质量须符合GB 3095二级标准,种植期间不得有临时大气污染源,遇区域性污染预警需采取防护措施。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应满足GB 15618风险筛选值要求,有机氯农药残留如六六六、滴滴涕等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NY/T 391。灌溉水水质应达到GB 5084标准,水源稳定且远离各类污水排放口,使用前必须检测合格。环境监测部分明确了空气每年监测一次、土壤每三年一次、灌溉水每年一次的基本频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频次。监测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标

3、准执行,数据需完整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若监测结果不达标,必须立即停止种植,查明原因并实施整改措施,经复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林下中药材高效种植产地环境技术条件TFJLY 002-2025适用于福建省从事林下中药材种植的企业、合作社、种植户及相关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该标准特别适用于依托森林资源开展生态化、规范化中药材种植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三七、黄精、重楼等适宜林下生长的药用植物种植单位。同时适用于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中药材生产基地规划、环境评估、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中的管理工作。科研机构在开展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研究、技术示范和成果转化时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为保障林下中药材的质量安全、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尤其适合追求绿色、有机、高品质中药材生产的行业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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