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弃(退役)石煤矿矿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导则TZJSES 9-2025讲解了针对废弃或退役石煤矿区产生的酸性高、重金属含量高的矿尾水问题,系统提出从设施建设、改造到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指导框架。废弃(退役)石煤矿矿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导则TZJSES 9-2025描述了矿尾水的来源特征及其对水体、土壤与生态系统造成的长期污染风险,明确了治理工作的紧迫性与必要性。文件确立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达标处理、环境友好、安全第一、持续运行”的基本原则,强调应基于矿区实际情况开展水量水质评估,实施“一矿一策、因地制宜”的治理策略。导则涵盖了项目选址与规划要求,提出
2、了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敏感区,并优先利用原有场地以节约土地资源的具体建议。在设计环节,明确了处理工艺选择应结合技术成熟度与运行稳定性,推荐采用中和、沉淀、过滤及人工湿地等组合工艺,并提供了典型处理流程与常用技术选项作为参考。施工与验收部分规定了工程建设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结构安全与工程质量。运行维护方面要求建立定期巡检、参数监控与应急响应机制,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水质监测则依据HJ/T 91等规范,设定关键指标检测频率与方法,确保出水达标。此外,导则还强调了二次污染防治,包括废气、噪声、污泥的规范处置,以及危险废物的鉴别与管理应符合GB 5085.7、HJ 298等相关标准。整体上,
3、该文件为废弃石煤矿尾水治理提供了科学、系统、可操作的技术依据,推动实现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废弃(退役)石煤矿矿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导则TZJSES 9-2025适用于从事废弃或退役石煤矿环境治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矿山企业、第三方治理公司、工程设计院所、环保咨询机构及运维服务单位。该导则特别适用于浙江省内及其他类似地质与气候条件区域的石煤开采遗留区域,涵盖矿区水务管理、污染防控、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领域。适用行业包括煤炭采选业退役矿区治理、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承包商、市政与环境工程技术服务商,以及参与生态修复项目的科研与监测机构。同时,该文件也可作为政府部门审批、监管和技术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适用于涉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酸性排水控制、地下水保护等相关环境保护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