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冰雪旅游服务规范讲解了针对冰雪旅游景区在服务与管理方面的系统性要求,全面覆盖了服务提供、安全管理、质量监督及顾客满意度提升等多个维度。该规范明确了冰雪旅游作为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冬季冰雪资源为核心吸引物,强调其参与性、体验性和刺激性特征,并对由此衍生的冰雪娱乐项目进行了定义。文件提出,景区应依据国家标准如GB/T 17775和GB/T 26355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服务方针与安全制度,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机制,同时注重游客反馈收集,持续优化服务品质。在具体服务环节中,规范细化了标识指引系统建设要求,强调引导标志应规范醒目并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相关标准;停车场管理需落实交通标
2、线、限速标志设置,并配备防滑措施、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保障车辆有序通行与停放。票务服务提倡多元化网络购票渠道,建议设立封闭式采暖售票检票中心,提升寒冷环境下的服务舒适度。游客中心应配置免费开水、无限制WIFI、共享充电设备等便民设施,强化综合服务能力。餐饮方面要求水源达标、餐具消毒合规,并鼓励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抗寒食品。购物场所须集中管理、体现冰雪文化特色,商品经营须符合服务质量通用规范。此外,规范引用多项国家与地方标准,确保冰雪旅游项目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达到法定要求。冰雪旅游服务规范适用于从事冰雪旅游景区运营、管理与服务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涵盖滑雪场、冰雕公园、冰雪节庆活动园区、冬季户外探险基地等以冰雪资源为核心的旅游目的地。本规范亦适用于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机构以及第三方评估组织,在开展冰雪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标准化评审、安全检查与投诉处理过程中作为技术依据。同时,对于参与冰雪旅游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应急管理单位以及从事票务、餐饮、零售、交通接驳等配套服务的商业主体,本文件提供了统一的服务执行标准,有助于推动东北三省一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内冰雪旅游产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质量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