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古道修复技术规范TZFPA 001-2025讲解了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古道保护与修复的系统性技术要求,涵盖了基本原则、保护范围、修复技术、配套设施建设及管护机制等内容。浙江古道修复技术规范TZFPA 001-2025描述了古道的定义及其分级标准,明确将具有百年以上历史或特殊历史文化意义的道路遗存纳入保护体系,并依据其价值和保存状况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规范强调修复工作必须坚持原真性、完整性、科学性、安全性、生态性和可持续性六大原则,优先使用原有材料与工艺,避免过度干预和城市化倾向。在保护修复范围上,不仅包括古道本体如路基、路面及相关构筑物,还涵盖古亭、古桥、古碑等附属设施以及必要的协调控制区
2、。文件对修复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审批备案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尤其针对不同等级古道实施差异化管理。修复技术方面,根据损坏程度分为基本完好、轻度残损和重度残损三类,分别采取日常维护、现状整修和重点修复措施。路面铺装应采用本地天然石材,遵循原有形制与搭接工艺,坡道需进行防滑处理并控制纵坡不超过18%。排水系统修复注重恢复原有功能,并在必要时科学增设与环境协调的新设施。整个修复过程要求建立全过程安全管理体系和生态维护机制,确保文化价值与自然环境协同保护。浙江古道修复技术规范TZFPA 001-2025适用于从事古道保护、修复、管理与利用的相关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特别是林业、文物、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交通建设等领域的管理者与工程实施单位。该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经依法认定并列入保护名录的一、二、三级古道,尤其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修复方案、开展专家评审和备案管理时提供技术依据。同时,本文件也适用于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建筑设计院、古建修缮企业、生态旅游开发单位以及科研院校在开展古道研究、教学实践与项目咨询时参考使用。对于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的古道修复,还需结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协同执行,因此亦可作为文物管理部门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者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古道修复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历史文化传承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