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1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docx

上传人:以人为本 文档编号:41600 上传时间:2021-12-0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8.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21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2021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2021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2021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21新安全生产法处罚对照表 类别违法情形首次检查逾期不到位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

2、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投入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制度规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未

3、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教育培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4、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教育培训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生产设备设施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

5、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

6、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生产设备设施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资料 > 其他文档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