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气象地面探测数据管理规范DB65T4973-2025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行业气象地面探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质量控制、共享服务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技术要求与操作准则。该规范明确了气象观测站网中自动气象站、区域气象站、交通气象站、农业小气候站等多类地面探测设备的数据格式、采集频次、元数据结构和接口协议,统一规定了数据上传至行业气象数据平台的时延阈值、校验机制和异常数据标记规则。规范描述了数据归档周期、存储介质冗余策略、备份恢复流程及长期保存格式要求,强调时间戳精度不低于毫秒级、原始数据不可篡改、备份间隔不超过24小时。在质量控制方面,建立了包含界限检查、时间一致性检验、空间可比
2、性分析和人工复核在内的四级质控体系,并对质控标识码的编码规则作出详细说明。规范还规定了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开放共享目录清单、访问权限控制机制、脱敏处理方法以及涉密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措施,特别针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农牧等行业应用场景提出定制化数据服务接口与响应时效要求。行业气象地面探测数据管理规范DB65T4973-2025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从事气象观测与数据服务的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行业气象台站、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及承担气象数据采集运维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该规范同样适用于交通运输(如高速公路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单位)、能源(电网公司输电线路微气象监测部门)、水利(灌区自动化测报系统运营方)、农业农村(高标准农田气候监测项目实施主体)等需接入或使用行业地面气象探测数据的业务单位。此外,从事气象数据治理软件开发、气象大数据平台建设、第三方气象信息服务的企业,以及开展相关标准化研究、数据质量评估与认证的科研院所和技术支撑单位,均可依据本规范开展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系统对接测试和合规性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