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讲解了动物疫病监测的系统性本质与基础性定位,明确了监测作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根除工作的技术基石作用,阐述了其在履行法定防控职责、支撑疫情预警响应及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中的核心功能。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描述了监测的基本内涵,将监测定义为系统、持续收集、整理、分析并及时传递动物疫病及相关动物卫生信息的过程;厘清了主动监测、被动监测、代表性监测和以风险为基础的监测四类基本方式及其适用逻辑;界定了监测目的、应用范围、分类体系、数据要求、方案设计、数据分析与活动评价等全链条环节的核心要素;统一规范了“监测”“监测活动”等关键术语,与GB/T 18635、
2、GB/T 43171、NY/T 4139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协调衔接;确立了本系列标准的整体结构与各部分功能定位,明确第1部分作为通则所承担的原则确立、框架搭建与概念统合职责,为后续五部分提供顶层遵循与共性支撑。该文件强调监测须立足科学抽样、区域差异、场所特性与环节特征,体现法定性、系统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技术治理导向。动物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单位、畜禽养殖企业(含规模化场、合作社、散养户代表)、兽医实验室、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兽医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单位、海关动植物检疫技术支撑机构,以及参与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动物疫病检测与评估组织。本文件为上述主体开展日常监测部署、监测方案编制、跨区域联防协作、基线摸排、风险研判、数据归集治理及监测绩效自评提供通用性技术准则与基础性执行依据,尤其适用于承担强制免疫效果评估、无疫小区建设、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重大动物疫情早期预警等重点任务的相关单位。文件内容对中西部草原牧区、农区结合带、边境口岸等具有典型生态与产业特征区域的监测实践具有直接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