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原地区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技术标准DB63T2203-2024讲解了针对青海高海拔、生态敏感、地广人稀、农牧交错等特殊地理与社会经济条件所构建的全链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体系,涵盖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及运行维护各环节的技术要求与管理规范。该标准明确了农牧区生活垃圾的定义边界,严格区分其与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生产垃圾,确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基本分类框架,并给出附录A细化类别清单;提出了符合高原实际的源头减量路径与投放预处理要求,规定垃圾收集点、收集站、转运站等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规模、卫生防护与标志标识统一标准;对适配农牧区道路条件与气候特征的小型收集车和中大
2、型运输车选型、装载密封、防洒漏、防冻防尘提出具体参数;在处置环节强调因地制宜,严禁简单填埋或露天焚烧,引导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体系,有害垃圾实行全过程闭环监管,其他垃圾优先采用低温热解、小型焚烧或县域统筹填埋等方式;标准还系统规定了作业频次、保洁周期、设施清洗消毒、台账记录、监督考核等运行与维护要点,突出生态保护优先、低碳节能导向和基层可操作性,体现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目标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实际的深度结合。高原地区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技术标准DB63T2203-2024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所有行政村、自然村、牧民定居点及其所属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涵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职能单位;适用于承担农牧区环卫规划编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终端处置设施设计与运营的工程咨询机构、科研院所、设计院所及环保企业;适用于从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基层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及驻村工作队;同时为垃圾清运服务公司、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第三方运维机构等提供技术依据与合规指南,亦可供西藏、甘肃、四川涉藏州县等具有相似高原生态与农牧结构特征的西部省区在制定地方标准或实施项目时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