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讲解了甲乙双方在乙方承包某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与义务。该协议书明确了乙方需持有的各类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承包企业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环保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和法人委托书。协议书中强调,乙方应建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主动向甲方报告安全隐患。乙方还应提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和身份证号码等。乙方必须从进场施工之日起严格遵守合同,且在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交作业人员花名册,并在人员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的责任包括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出专项安全技术要求、检查乙方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经费投入计划、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检查、对乙方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单位。该协议书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工程项目。无论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小型建筑工程,该协议书都能为甲乙双方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此外,该协议书还适用于那些需要与多个分包商合作的总承包商,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分包商的安全和环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