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AQ3072-2026讲解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分类、权责明晰、全程可控的安全包保责任体系构建逻辑,描述了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三类包保责任人”的法定职责边界、履职频次、检查内容与记录要求;明确了包保责任公示、动态更新、考核问责及信息化支撑等管理机制,强调以岗位责任为基点,将风险辨识、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嵌入日常包保行为;规定了包保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执法检查和信用监管的核心要素,要求建立“一源一档、一人一表、一事一查”的闭环管理模式;文件还细化了包保责任人能力要求、培训周期与履职评估方式
2、,提出对连续两次履职不到位者启动责任约谈与岗位调整程序,强化责任到人、落实到岗、追溯到时的刚性约束,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由制度要求向行为习惯转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AQ3072-2026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艺与设备技术人员、基层班组长及一线操作人员;适用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适用于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化工园区安全托管服务提供方等专业服务机构;同时可作为高等院校化工安全、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教学与实训的政策依据和实践指南,覆盖全国范围内涉及甲类、乙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储存或加工的工业园区、大型石化基地、精细化工企业及危化品仓储物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