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集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为切实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现将范集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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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淮安区范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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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21年9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范集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突发性事件。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淮安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7、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依靠科学、措施果断、依法防治、加强合作的原则,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充分动员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救治措施,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蔓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做出贡献。一、 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淮安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分级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 (I级)、重大 (II级)、 较大(III级)、一般 (IV级),具体分级如
8、下:(一) 特别重大(I级)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肺炭疽在我镇发生,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包括我区在内的2个以上的镇,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包括我区在内的多个镇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镇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镇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对包括我区在内的2个以上镇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 7、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 重大(II级)公共卫生事件1、在1个镇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镇;2、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镇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镇;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继发病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4、霍乱在1个镇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镇,1周内发病50例以上,有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50%以上的镇,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
10、#160;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镇发生,尚未造成扩散;7、多个村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10、对我镇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 人以上; 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镇范围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4、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